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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习指导

高考政治——必修二《政治生活》知识总结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4:35    点击: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和政体

(1)国家性质(国体):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内涵

(1)本质: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2)内涵:民主:在统治阶级内部,按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制度 ;

专政:依靠暴力对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实行统治。

(3)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两者是辩证(对立)统一的: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和对立,民主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对于敌对分子和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3.人民民主的特点及其表现

(1)广泛性: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2)真实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保障。                          

 

4.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以及公民必须履行政治性义务

(1)政治权利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2)政治性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要新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和意义

(1)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2)专家咨询制度。有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科学性;

(3)社会公示制度。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4)社会听证制度。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

 

7.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方式和意义以及行使监督权的要求

(1)方式:①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

   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

(2)意义:①有利于改进被监督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

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现代化建设筹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

(3)要求:①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

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8.政府的宗旨、职能、原则及决策方式

(1)宗旨:为人民服务。

(2)职能:①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发展科教文卫体等事业);

加强社会建设(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就业、医疗、教育、计生、养老等制度);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工作的基本原则:对人民负责。

表现: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

(4)决策方式:科学决策。政府决策时要遵循各种规律,征询相关人士的建议;

               民主决策。政府决策时要听取人民的意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依法决策。政府决策时要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9.政府依法行政

(1)原因:①权力由法律授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②是贯彻依法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③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

(2)途径:①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体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

10.如何对政府的权力进行监督

(1)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

(2)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内部监督体系: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法制部门,上级政府;

外部监督体系:共产党、权力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检察院、法院)、的监督)。

(3)建立阳光政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12.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织和活动原则

(1)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最高地位,其它国家机关(一府两院)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具有

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制定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省级人大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决定权: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或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任免权: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及成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13.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2)义务(职责)①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参加会议,依法行使权力,协助本级政府工作。

 

1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地位: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2)优越性:①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②动员了全体人民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

③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④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表现:人大与人民的关系--民主;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集中;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民主与集中)

 

15.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及其执政方式

(1)地位: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性质: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关注和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执政方式:科学执政(遵循各种规律);民主执政(为民、靠民执政);

依法执政(基本执政方式,要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

(5)本质(执政理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16.我国的政党制度及内涵

(1)含义(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党制度,也是基本政治制度。

(2)多党合作的基本内容: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领导);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各党派组织独立、法律地位平等)

17.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

(1)性质: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

(2)职能:政治协商:协商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等;

民主监督:监督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质是“扩大的民主”,是“非权力性监督”。

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向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18.我国的新型民族关系和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

(1)新型民族关系: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2)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原则(首要原则):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到方面的权利;

民族团结(重要原则)民族团结与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各民族共同繁荣: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科学和语言的繁荣,是实现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要求。

 

19.民族区域自治的内涵

(1)原因: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2)条件:①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②“大杂居、小聚居”民族分布特点;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3)自治机关: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4)自治权力:立法、经济、文化管理、变通执行等权力。

  (5)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

 

20.我国的宗教政策的内涵

①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包括两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渗透;

③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④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为国家发展作贡献,这是宗教爱国的体现。

 

21.主权国家的权利和义务

(1)基本权利:独立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的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

平等权。主权国家不论大小、强弱,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一律平等;

自卫权。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

管辖权。对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的管辖,包括在国外的侨民和驻外的使馆等。

(2)基本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22.中国与联合国

(1)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一贯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宗旨,积极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开展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活动,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坚定力量,是负责任的大国。

(2)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为宗旨,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世界合作与发展、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也有自身局限。

23.国际关系的内容、形式和影响因素

(1)基本内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军事关系等。

(2)基本形式:竞争、合作和冲突。

(3)决定因素:国家利益。国家间的共同利益是国家合作的基础,而利益对立是引起国家冲突的根源,国际关系实质是一种利益关系;

(4)重要因素:国家力量。国家利益靠国家力量来维护,国家力量是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

(5)际竞争的实质: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归根到底为人才的竞争。

 

24.当今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的内容、影响因素

(1)和平问题:指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新的世界战争的问题。

不安宁因素: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民族、宗教矛盾;边界、领土争端;贫困、毒品问题

(2)发展问题:指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问题。

发展存在的问题: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南北发展不平衡(最突出问题

 

25.我国的外交政策及决定因素、基本内容

(1)外交政策: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2)决定因素: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安全、政治、经济利益)决定的

(3)基本内容: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和发展;

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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