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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河北省201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11-17 14:49:55    点击:

   一、报考条件

  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符合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类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26号)执行。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文科、理科,按综合分类别编列。具体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专业考试

  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联考),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一)联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

  1.美术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 (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 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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